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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河吊车|为了安全,起重司索人员必须知道的职责

更新时间: 2025-02-23

红河吊车

一、起重司索人员在作业前的安全准备工作

1、 技术准备

在起重指挥组织下,学习和掌握作业方案及安全技术要求,听取技术与安全交底,了解掌握吊点位置和吊件的**方法。

2、 工具与索具的准备

认真检查并落实作业所需工具、索具的种类、规格、件数及完好程度。

3、 现场准备

对作业现场进行地貌踏勘,排除作业的障碍物。检验地面平整及耐压程度。察看吊物,了解重量。实地检查有无影响吊件吊运的因素。

二、起重司索人员安全操作规程

1、 在高空作业时,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。

2、 在室外作业时,遇有6级大风、重雾、雨雪等不良气候应停止作业。

3、 夜晚进行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条件。

4、 作业前严禁饮酒,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。做好工作计划,各人明确自己任务。

5、 接班时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。应对吊索具及起重设备进行检查,发现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。

6、 正确使用绑挂物件的方法、选择绑扎点。绑扎要牢固,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地方加保护衬垫。吊运物上如有油污,应将捆缚的油污擦净,以防滑动。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,防止隔断吊绳。

7、 合理选用钢丝绳和链条,必须采取防滑动措施,单绳吊物各分股间的夹角不应超过60°才,双绳吊挂张开角度不得大于12吊运形状对称物件的绳索长度应一致,形状复杂、重心不在中心的物体,绳索长度与绑挂位置要恰当,应进行试吊,保证起吊后不产生游摆位移或倾斜。

8、 **后留出的绳头,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,防止吊物移动时,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。

9、 起吊物件上附有活动件时,应固定或卸下,防止重心偏移或活动件滑下伤人。

10、起重机吊钩的吊点,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条铅垂**使吊重稳定平衡状态。

11、有4个吊环的方箱体,不准对角兜挂两点。

12、重心接近或高于吊挂位置的物体,不准兜挂两点。

13、吊运成批零星小物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吊篮、吊斗等。

14、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,要保持物件平稳,不使物体互相碰撞。

15、吊运受压容器必须有专用槽斗或其他安全措施。

16、吊运化学危险物品,要严格遵守国  wu yuan 颁布的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。

17、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,吊索(含各分支)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(含高低温、腐蚀等特殊工况)

18、不斜拉斜吊,不起吊不明重量、半掩埋、冻结于地面、连挂于其他物件的吊物。

19、吊运前应先清理吊运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,招呼无关人员避让并为自己选择安全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,然后发出起吊信号。

20、起升重物前,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。当吊物离地100~200mm时,应停机复检绑挂的牢固程度,查询起重机的稳定程度以及吊具、索具有无异常。确认无误后,再继续起吊,严禁以短距离吊运或其他理由,不执行操作规程。

21、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索,吊运中发现绑扎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、怪声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。绝不可存在侥幸心理。

22、禁止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人力支撑物体起吊,绝 dui 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。

23、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理地面太高。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禁止吊运重物从人的上空越过,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。不准将重物长时间悬挂空中。

24、起吊重物时,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。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。

25、吊运应平稳,避免振动和摆动。

26、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条垫物,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,严禁面对倾斜方向而站立。

27、吊件未完成就位动作,严禁解除吊索和放松溜绳。

28、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,要注意观察重心是否平稳,确认不致倾倒时,方可松绑、卸物。

29、吊重物就位前,要垫好衬木,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,保持平衡。

30、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,或堵塞通道。

31、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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